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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“零容忍”不容“看门人”再装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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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“零容忍”不容“看门人”再装睡

监管“零容忍”不容“看门人”再装睡

    5月23日,中国证券业协会更新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业务类),新增8名保荐代表人,总人数增至15人。本次更新涉及的(de)保荐项目方面,既有项目已撤回(chèhuí)但依然被(bèi)重罚的情况,也有追溯至十年前的旧案。这不仅再次警示了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要归位尽责(jìnzé),也释放了监管(jiānguǎn)“长牙带刺”对历史违规行为的“零(líng)容忍”的信号。

    此次公示的依据是2024年修订的《证券公司保荐(bǎojiàn)业务规则》,该规则首次发布于2020年12月4日,后分别于2022年9月份(yuèfèn)和2024年9月份进行修订。第二次修订时,完善了保荐代表人(dàibiǎorén)负面评价公示机制,在(zài)A、B、C三类名单基础上新增一项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(zàntíng)业务类)。

    一方面(yìfāngmiàn),压实(yāshí)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责任,通过市场化的声誉约束倒逼保荐(bǎojiàn)代表人勤勉尽责,有助于加快保荐代表人的优胜劣汰,提升行业整体的执业质量。

    保荐代表人作为资本市场的“看门人”,其职责履行质量直接关系(guānxì)市场健康度与投资者利益。本次更新D类名单,再次强调保荐代表人及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(zhíyè)道德,珍视(zhēnshì)和维护职业声誉(shēngyù),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,严于律己,勤勉尽责。

    近年来,监管部门全(quán)面从严加强对企业(qǐyè)发行上市活动监管,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,坚持“申报即担责”,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(wèntí),尤其是针对财务造假、欺诈发行等乱象,暴露出的部分保荐机构“只荐不保”“重申报、轻(qīng)督导”等问题,重拳出击。

    根据2024年中国证监会执法(zhífǎ)情况综述,去年证监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,依法从严查办中介机构未(wèi)勤勉尽责案件(jiàn)95件,连续三年增加,占案件总数的13%。

    另一方面,此次公示的保荐代表人(dàibiǎorén)涉及多个IPO及非公开(gōngkāi)发行项目,时间跨度较长,体现了监管(jiānguǎn)层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的决心。可以说,这不仅(bùjǐn)是对保荐代表人执业(zhíyè)质量的坚守,更是对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责任重构的深刻警示——“装睡的看门人”终将被监管之剑的利刃唤醒。

    从紫鑫(zǐxīn)药业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处罚结果来看(láikàn),2014年,东吴证券(zhèngquàn)在为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(含持续督导)服务过程中未(zhōngwèi)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蒋序全(现任职财信证券)、李佳佳(现任职广发(guǎngfā)证券)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尽管目前二人资格已(yǐ)转为一般证券业务,但仍被追溯处罚并被列入D类名单。

    这进一步说明,无论(wúlùn)项目(xiàngmù)是否完成、保荐代表人是否在职,只要存在(cúnzài)失职行为,均可能被追责。我们要看到,欺诈发行从源头上侵蚀市场诚信(chéngxìn)根基,扭曲资源配置(zīyuánpèizhì)机制,是资本市场“首害”,通过严惩保荐人、强化追责机制,有助于从根源上解决“带病申报”“一查就撤”等问题。

    长远来看,也对券商投行在项目筛选、质量(zhìliàng)控制(kòngzhì)把关、合规履职等环节提出(tíchū)更高要求,不但要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和风险把控能力,还需督促保荐代表人规范运作,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,更好发挥资本(zīběn)市场“看门人”作用,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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